老撾這個名稱的由來與其歷史和地理有關。老撾的主體民族是佬族,這個民族在古代中國有多箇譯名,包括佬族、老族和寮族等。老撾的國名源自佬族,而“老撾”這個名稱在漢語中的使用可以追溯到元朝,當時在琅勃拉邦設立了老告總管府。明朝時期,老撾入貢,根據江淮方言的發音,選擇了“撾”字作爲音旁,讀作老撾guo,並被記錄下來。後來,老撾軍民指揮使司設立,隸屬於雲南,老撾成爲中國的一部分。
在法語中,“老撾”被稱爲Laos,這個詞是法國人根據佬族的族名來命名的。1893年,法國與暹羅(泰國)簽署協議,將湄公河東岸的土地割讓給法國,成立了“老撾保護國”,併入法屬印度支那。這個保護國保留了琅勃拉邦王國的王室作爲名義上的統治者。法國人使用了複數形式的“Laos”來指代當時存在的三個Lao王國。
老撾的官方名稱是“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通常縮寫爲LPDR或Laos PDR。這個名稱是在1954年由老撾民主人民共和國領導人Prince Souphanouvong同意使用的,而這句話直接翻譯成中文就是老撾民主人民共和國。因此,我們在中文中稱之爲老撾。作爲一箇國家的名稱,我們應該尊重它所代表的國家和人民,使用其正式名稱進行交流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