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日定在每年的12月4日,主要是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1982年12月4日,中國現行憲法正式實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以紀念現行憲法的實施。此後,每年的12月4日被定爲“國家憲法日”,成爲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日子。
國家憲法日定在每年的12月4日,主要是爲了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1982年12月4日,中國現行憲法正式實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12月4日設立爲“國家憲法日”,以紀念現行憲法的實施。此後,每年的12月4日被定爲“國家憲法日”,成爲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