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法人主要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這些法人類型在民法典中有明確的規定,它們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和職能。例如,機關法人是指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它們從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
特殊法人主要包括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這些法人類型在民法典中有明確的規定,它們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和職能。例如,機關法人是指有獨立經費的機關和承擔行政職能的法定機構,它們從成立之日起就具有法人資格,可以從事為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