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獨立戶口通常需要以下資料:
申請人書面報告:申請人需要填寫變更申請表並提供書面申請。
戶口簿:提供原戶口簿,如果是集體戶口,則需要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房產證明:需要提供個人房產證或單位房產證,證明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屬於申請人。
新家庭成員名單:如果有新增的家庭成員,需要提供名單。
婚姻狀況證明:如果是因結婚或離婚分戶,需要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如果結婚證遺失,則需要提供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關係證明。
其他證明:根據具體情況,可能還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明,如鄉村組同意分戶的證明、民政部門出具的房屋門牌住址證明等。
辦理流程通常是由遷入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