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在基督教中具有深遠的意義,它源自希臘文euangelion,原意爲“喜訊”或“好消息”。以下是福音的幾個關鍵方面:
基本定義:
福音是指耶穌及其門徒所宣揚的教義,這些教義被認爲是給人們帶來幸福和救贖的好消息。
在《新約》中的使用:
在《新約》中,“福音”作爲名詞使用了七十五次,其中保羅書信用了六十次;作爲動詞“傳福音”使用了五十四次。這表明福音不僅是耶穌基督所傳告的好消息,也指耶穌降生本身以及他的拯救工作,包括耶穌的工作、受難、復活、昇天和再來,以及由此而帶給世人永生的福音。
與基督教教義的關係:
福音不僅指耶穌的話及其門徒所傳佈的教義,也指有益於衆人的好消息。這些好消息包括耶穌的生平和使命,以及他所帶來的救贖和永生。
對人類的影響:
在基督降世之前,只有猶太人是神的選民。基督降世後,人類不分種族都可以通過信仰得救,這一信息的傳播被稱爲“福音”。這個信息宣告了人類可以因信得救,爲所有人帶來了希望和救贖。
其他相關概念:
與福音相關的概念包括福音書(如《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這些書籍講述了耶穌的出生、生平、使命、被釘十字架和復活。此外,還有福音派(宗教改革時期的自稱)和福音運動(也稱爲福音奮興運動),這些都是基督教歷史上的重要運動,強調信徒個人的宗教經驗。
綜上所述,福音在基督教中是一箇核心概念,它不僅指耶穌及其門徒所宣揚的救贖教義,也指給人們帶來希望和永生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