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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扶養權

申請撫養權通常涉及以下幾個步驟:

收集證據:準備證明自己更適合撫養孩子的證據,這可能包括文化素養、經濟條件、健康狀況、教育背景、時間投入等方面的信息。

撰寫民事起訴狀:根據具體情況,撰寫民事起訴狀,並在其中明確提出變更撫養權的請求。

收集相關證據材料:準備所有能夠支持你的主張的證據,包括但不限於收入證明、教育記錄、醫療記錄、家庭環境照片、孩子的意見等。

提起訴訟:攜帶民事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前往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在受理案件後,如果符合起訴條件,將依法立案。

法院審理:法院將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進行判決。如果孩子已滿10周歲,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不因離婚而消除。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不滿2周歲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直接撫養,已滿2周歲不滿8周歲的子女,如果父母雙方協定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子女已滿8周歲的,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