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基本特點如下:
以人羣爲主體。人是社會構成的基本單位。
以物質生產活動爲基礎。生產活動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
以人與人之間的交往爲紐帶。這種交往不僅是日常生活的需要,也是社會發展的基礎。
有文化、有組織的系統。人類社會獨有的文化系統對社會成員的行爲進行規範。
具體社會有明確的區域界限。存在於特定的空間範圍之內。
具有連續性和非連續性。每個社會都是建立在前人基礎上的,同時與周圍環境不斷進行交流,展現出自己的特點。
具有自我調節的機制。社會是一箇具有主動性、創造性和改造能力的“活的有機體”。
具有心理和精神的聯繫。人類社會通過符號、語言和文字等交流工具,加強了成員間的精神互動和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