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制度
租庸調是一種稅收制度,主要在隋朝和唐朝前期實施。
租庸調以徵收穀物、布匹或者爲政府服役爲主,是基於均田制的賦役制度。在這種制度下,每丁(每個成年男性納稅人)每年需向政府繳納一定量的穀物(稱爲“租”)、布匹或絹(稱爲“調”),並服役20天(稱爲“庸”)。具體來說,“租”是指每丁每年耕種的土地收穫的一部分穀物。“調”是指每丁每年繳納的絹、綿等物品。“庸”則是指每丁每年必須爲政府服務的20天勞役,如果無法服役,可以通過繳納一定的絹或布來代替。
租庸調的實施依賴於均田制的順利運行。當均田制受到破壞,如人口增加、土地兼併嚴重,導致農民無法負擔原有的稅役時,租庸調製度也會隨之失效。唐朝後期,由於均田制的破壞和人口的增長,租庸調製度無法維持,最終被兩稅法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