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主觀要件。行為人必須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並且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盜竊行為還故意實施。
客觀要件。行為人實施了秘密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這裡的秘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不易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或其他人發現的方法,非法占有財物,例如溜門撬鎖、挖牆角、潛入他人室內竊取財物,或在公共場所掏兜割包等。
對象要件。盜竊罪侵犯的對象包括國家、集體或個人的財物,通常指動產,但不動產上的附著物,如田地上的農作物、山上的樹木,以及能源如電力、煤氣,也可以成為盜竊的對象。
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通常為16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能構成。
多次盜竊。如果行為人多次秘密竊取公私財物,即使每次竊取的數額不大,也可構成盜竊罪。
此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將受到法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