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走是一項田徑運動,其規則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運動員在行走過程中,必須始終保持至少有一隻腳與地面接觸。
從前進腳落地的一刻起直到腿部達到垂直的姿勢,腿部必須保持直線,膝蓋不能彎曲。
競走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步頻和步長需要保持穩定,不能突然加快或減慢。
運動員在比賽時的身體姿勢必須保持正直,不允許有任何扭動或搖晃。
運動員在比賽過程中不能使用任何輔助工具。
比賽距離通常爲5公里、10公里、20公里、30公里等。
比賽路線可以是環形或直線,通常由起點、終點和途經的標誌點組成。
裁判員在比賽過程中負責監督運動員的行走行爲是否符合規則,他們通常配備有計時設備和計步設備。
如果運動員被發現違規,他們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例如警告、黃牌或紅牌等。在某些情況下,他們還可能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此外,競走比賽的出發方式是隨機起步法,這意味着選手必須在發令員的口哨聲和旗幟信號下開始比賽,但他們在起跑線上的位置是隨機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