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提供的信息,第一位女性大法官的稱號分別由兩位傑出的女性占據,一位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桑德拉·戴·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另一位是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馬原。
桑德拉·戴·奧康納:
出生於1930年3月26日,於2023年12月1日去世。
1981年被時任美國總統里根任命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成為美國最高法院首位女性大法官,任職期間為1981年至2006年。
被認為是最高法院的溫和保守派。
馬原:
1930年生於遼寧新民,1955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
1963年調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成為新中國第一位女大法官。
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期間,辦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繼承等方面的民事糾紛案件。
對制定和起草繼承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重要法律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
主編了《中國民法教程》《民事審判的理論和實踐》《國家賠償問題研究》《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全書》等法學著作。
這兩位女性大法官在不同的司法體系中均扮演了開創性的角色,為女性在法律領域的職業發展開闢了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