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一份簡單的個人履歷,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基本信息。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政治面貌、籍貫、居住地、聯繫電話和電子郵箱。
教育經歷。從最高學歷開始,包括學校名稱、專業、學習時間等。
工作經歷。包括工作類型、單位性質、期望行業、期望職位、工作地點、工作年限、主要職責和業績等。
個人技能。如外語水平、電腦水平、專業技能等。
自我評價。簡述自己的性格特點、工作態度、優點和特長等。
求職意向。明確表達自己的職業目標和在應聘崗位上的興趣和熱情。
附加信息。如榮譽獎勵、公開發表的作品、相關資格證書等。
撰寫簡歷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簡歷應簡明扼要,通常不超過一頁A4紙。
格式清晰,使用標準字體如宋體或楷體,避免使用過多的藝術字或顏色。
內容要真實可信,避免誇大其詞。
量化成果,用具體的數據和事例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成就。
簡歷中的所有信息都應與應聘的職位相關,突出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