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紅包收據時,應遵循以下格式和要求:
標題。標題通常位於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稍大。標題有兩種寫法,一種是直接寫上“收條”或“收據”,另一種是將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爲標題,如“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然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開始書寫。
正文。正文一般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如果以“今收到”爲標題,則正文不需要空格。正文應明確寫明收到紅包的金額、幣種,以及紅包的具體情況,如種類、規格等。
落款。落款應包括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和姓名,並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如果是個人出具的收條,需要簽名;如果是單位出具的,則需加蓋公章。如果是經手人代收,應在姓名前註明“經手人”或“代收人”。
此外,收條的語言應簡潔明瞭,不宜塗改,且金額應使用大寫數字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