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席"的意思是指應該參加的某種活動或會議而沒有到場。這包括但不限於開會、上課或在法律程式中的出庭。在更具體的法律語境中,如民事訴訟,"缺席"指的是當事人在受訴法院合法指定的口頭辯論期日不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口頭辯論的情況。理解"缺席"的概念時,需要考慮缺席的主體、形態、障礙事由、主觀要件以及期日等因素。
"缺席"的意思是指應該參加的某種活動或會議而沒有到場。這包括但不限於開會、上課或在法律程式中的出庭。在更具體的法律語境中,如民事訴訟,"缺席"指的是當事人在受訴法院合法指定的口頭辯論期日不到場,或雖到場但不為口頭辯論的情況。理解"缺席"的概念時,需要考慮缺席的主體、形態、障礙事由、主觀要件以及期日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