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他二利的概念源自佛教,強調在修行過程中,不僅要追求個人的精神提升(自利),還要利益他人(利他)。這一理念體現了大乘佛教的核心精神,即不僅追求個人的解脫,還要幫助他人實現解脫。
自利:指的是通過修行和積累功德,實現個人的精神提升和福報增長。
利他:則是指利益他人,通過幫助他人實現解脫和幸福。
在佛教經典《佛遺教經·眾生得度》中提到:「自利利他,法皆具足」,強調了自利和利他的統一性和重要性。大乘佛教認為,通過修行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可以在實現個人精神提升的同時,也利益他人,從而達到自利利他的圓滿。
此外,《佛遺教經·眾生得度》中還提到:「未能自利,先能利人者,菩薩發心」,這表明在追求個人解脫之前,先利益他人,是菩薩發心的體現。這種思想鼓勵修行者從利益他人的行為中培養菩提心,即利益所有眾生的願望。
綜上所述,自他二利不僅是佛教修行者追求的目標,也是一種生活態度和行為準則,鼓勵人們在追求個人精神提升的同時,不忘利益他人,實現個人與社會的和諧共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