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選擇是指生物在生存鬥爭中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的現象。
這一概念最初由查爾斯·達爾文提出,是進化生物學中的核心概念,也是導致生物進化的關鍵因素。自然選擇的過程涉及到生物的變異、遺傳和適者生存的原則,即那些適應環境的個體更有可能生存並傳遞其遺傳信息給下一代,而那些不適應環境的個體則被淘汰。這種選擇機制可以通過對食物和空間的競爭以及對捕食者的作用來實現。自然選擇不僅影響種羣內個體的遺傳特徵,而且能導致生物適應性改變,從而產生適應特定環境的生物新類型。這種選擇作用在大小不同的種羣中都是有效的進化變化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