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排水量是指船舶在一定狀態下的總重量,通常以噸為單位。排水量可以表示為船舶在水中排開的水的重量,根據阿基米德原理,浸在水中的物體受到的向上的浮力等於其排開水的質量。
船舶排水量主要分為幾種類型:
輕排水量。也稱為空船排水量,是指船舶本身(包括船體、機器、設備等)加上船員和必要給養物品的重量的總和,是船舶最小限度的重量。
重排水量。也稱為滿載排水量,是指船舶在載客、載貨後吃水達到最高載重線時的重量,即船舶最大限度的重量。
標準排水量。包括艦體、機器、武裝、全額人員、彈藥、給養、淡水,但不包括燃油、滑油、備用鍋爐水等。
正常排水量。是標準排水量再加上半數的燃油、滑油、備用鍋爐水等。
實際排水量。是船舶每個航次載貨後實際的排水量。
裝載排水量。指船舶裝載一定貨物的排水量,其大小可根據船舶的裝載狀態確定。
排水量的計算可以考慮船舶的長、寬、吃水以及方模係數,對於海水和淡水有不同的計算方法。排水量噸位可以用來計算船舶的載重噸位;在造船時,依據排水量噸位可以知道船的重量;在統計軍艦的大小和艦隊時,一般以輕排水量為準;軍艦通過巴拿馬運河時,以實際排水量作為徵稅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