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中年份的表達和讀法有多種規則,主要取決於年份的數字位數和是否涉及公元前(B.C.)或公元後(A.D.)。
1.對於一般的年份,如果年份是三位數或兩位數,先讀第一位,再把後兩位合起來讀。例如,984年可以讀為nine eighty-four,757年讀成seven fifty-seven。
2.對於四位數年份,一般分為兩個單位來讀,前兩位為一個單位,後兩位為一個單位。例如,2016年讀作twenty sixteen。
3.對於千禧年(2000年及以上),通常讀為「two thousand」加上年份的後兩位,如2001年讀成two thousand and one,2004年應讀成two thousand and four。
4.如果年份中第三個數字為「零」(其他數字不是「零」),則應當將該「零」讀為O[u]。例如,1809年讀作eighteen O nine。
5.對於公元前(B.C.)的年份,通常在數字後加上「B.C.」表示,如公元前502年寫作502 B.C.。
6.公元後(A.D.)的年份一般用於公元1年到公元999年之間的年份,如公元429年寫作429 A.D.。
7.年代可以用年份的阿拉伯數字加-』s或-s表示。如:十七世紀二十年代寫作1620』s或1620s。初期、中期、末期分別用early,mid-和late表示。如:三十年代初期寫作the early thirties。
這些規則涵蓋了英文中年份的主要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