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在公司治理中扮演著核心角色,具有多重作用和責任。以下是董事的主要職能和責任:
管理公司事務。董事負責公司的日常運作和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公司戰略、經營目標、重大方針和管理原則。
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董事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和交易,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以及股東大會的決議。
監督和聘任經理人員。董事會對經理人員進行挑選、聘任和監督,並決定他們的報酬和獎懲。
協調公司與股東、管理部門與股東之間的關係。董事會需要協調各方利益,確保公司的穩定運營。
制定財務預算和決策方案。包括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等。
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董事負有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義務,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承擔賠償責任。如果董事的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維護公司利益。董事在執行職務時,必須以公司的利益為依歸,不能利用職位為自己謀取私利。
總的來說,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發揮著決策、監督和管理的作用,對內管理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經濟活動,同時承擔著遵守法律、維護公司利益和承擔相應責任的重要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