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犯,又稱法定犯,是指違反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範,並由行政法規中的刑事法則(附屬刑法的一種)所規定的犯罪。這類犯罪的特點在於都以違反一定的經濟、行政法規爲前提,它們原來都沒有被認爲是犯罪,由於社會情況的變化,在一些經濟、行政法規中首先作爲被禁止的行爲或者作爲犯罪加以規定,隨後在刑法修訂時被加以吸收從而在刑法典中被正式確立爲犯罪。例如,由行政法規、經濟法規的罰則所規定的職務犯罪、經濟犯罪即屬於此類。此外,破壞環境資源類犯罪也屬於行政犯,如污染環境罪違反了《環境保護法》,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違反了《漁業法》,非法狩獵罪是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