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中的基礎符號
設計元素是設計中的基礎符號,它們是設計手段準備的基本單位,用於構成和完善整個設計。設計元素可以從不同的領域和類型中提取,包括自然、藝術、抽象、工業和生活等。在藝術領域,設計元素可以包括照片、電影、舞蹈、電視、卡通、繪畫、雕塑、圖案和標誌等;在抽象領域,則有圓、方、三角、點、線、面等元素;在工業領域,則涉及廠房、建築、設備、機械、運輸工具和交通工具等;在生活領域,則包括生活用品、電器、玩具、文具和傢俱等。
在平面設計、UI設計、視覺設計等領域,設計元素可以是圖片、圖形、形象、文字、符號等,它們通過不同的組合和排列來傳達設計意圖和表達設計所要表達的含義、內容、目的及功能。
設計元素還可以分爲概念元素和視覺元素。概念元素是不實際存在的、不可見的,但人們的意識又能感覺到的東西,例如點、線、面等。這些概念元素通常通過視覺元素體現,包括圖形的大小、形狀、色彩等。視覺元素在畫面上如何組織、排列,是由關係元素決定的,包括方向、位置、空間、重心等。此外,還有實用元素,它指的是設計所表達的含義、內容、設計的目的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