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證手法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舉例論證。通過列舉確鑿、典型、充分或新穎的事例來證明論點,這種方法直接、具體,易於被讀者接受。
道理論證。引用古今中外名人的名言警句、人們公認的定理公式等來證明論點,這種方式增強了論述的說服力和權威性。
對比論證。通過比較正反兩方面的論點或論據來證明論點,這種方法揭示事物間的差異性,增強論證的鮮明性。
類比論證。將性質、特點在某些方面相同或相近的不同事物加以比較,根據某些特徵上的相似推理出它們在其他特徵上也可能相似,從而引出結論。
比喻論證。用具體、生動、形象的事物作比喻來證明較抽象的道理,這種方法使論述生動形象,易於被讀者接受。
歸納論證。通過許多個別的事例或分論點,然後歸納出它們所共有的特性,從而得出一個一般性的結論。
演繹論證。由一般原理出發推導出關於個別情況的結論,其前提和結論之間的聯繫是必須的。
因果論證。通過分析事理,揭示論點和論據之間的因果關係來證明論點,這種方法可以用因證果,或以果證因,還可以因果互證。
反證法。不直接證明正面論點,而是通過對相反論點的駁斥,來間接證明正面論點。
歸謬法。將錯誤的論點加以引申、推論,引導出十分荒謬的結論,這個錯誤論點就被駁倒了。
這些論證手法在議論文寫作中廣泛套用,有助於增強文章的說服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