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令部的主要職責包括:
統一指揮協調: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各警種的警力,協助局領導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暴力性案件、自然災害事故。
組織協調重大警務活動: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指揮重大警務活動和緊急警務。
快速反應機制建設:指導、督促全市公安機關快速反應機制建設。
反恐怖工作指導:指導協調全市反恐怖工作。
信息收集與分析:負責調查研究全市公安工作,收集、分析、研判敵情、社情和各類社會治安情況,編印、報送各類公安信息、刊物。
檔案起草與審核:起草並審核重要檔案和會議報告。
日常事務管理:負責保密、統計、督辦、內外收發、檔案管理、公安史志日常事務。
110報警服務台管理:負責110報警服務台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公安110報警服務台建設。
公安信息化發展:研究制定公安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通信網路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市公安通信網路建設和管理,保障公安重大任務的通信暢通。
數據查詢服務:組織開發、建立公安業務資料庫,為全市公安工作提供數據查詢服務。
特種任務執行: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特種任務。
警令部通過其廣泛的職責,確保公安機關能夠有效應對各種緊急情況,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並支持其他警務活動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