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的一箇重要標識
護照號碼是護照的一箇重要標識,通常位於護照的特定位置。以電子普通護照爲例,這種護照的號碼生成規則如下:
在2017年4月5日之前簽發的電子普通護照號碼由“E”字母開頭,後接8位阿拉伯數字組成。
從2017年4月5日起,新的電子普通護照號碼生成規則變爲第一位仍是前綴字母“E”,第二位改爲順序使用的英文字母(“I”和“O”除外),第三位起爲7位阿拉伯數字,總位數仍爲9位。
需要注意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號碼並非終身唯一不變。換領新護照或遺失補辦護照時,護照號碼會重新生成。爲了保持護照身份證明效力的連續性,會在新護照上加註原護照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