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短」的意思是為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的缺點或過失辯護,不容許別人對此進行指責或批評。這個詞語通常用來形容人們對於自己或親友的錯誤和缺點進行袒護,有時也指對晚輩或下屬的保護,可能表現出驕縱或溺愛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