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易量的計算方法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以一定時期的不變價格爲標準計算的各個時期的貿易值,另一種是按重量、數量、長度、面積、體積等實物計量單位表示的貿易量。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以不變價格計算的貿易量。這種方法主要用於國際貿易量的計算,其計算公式爲貿易量等於進出口額除以進出口價格指數。進出口價格指數是通過將報告期的價格除以基期的價格,然後乘以100%來計算的。這種方法剔除了價格變動因素,得到的是相當於按不變價格計算的進口額或出口額,二者之和即爲對外貿易量。
按實物計量單位計算的貿易量。這種方法主要用於工業製成品、農副產品、五金礦產品等。具體的計量單位包括重量(如公噸、長噸、短噸)、數量(如件、雙、套)、長度(如米、英尺、碼)、面積(如平方米、平方英尺、平方碼)和體積(如立方米、立方尺)等。
這兩種方法分別適用於不同的貿易情況和商品類型,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計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