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超過了報稅時間,首先應該儘快補申報並繳納相應的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稅務機關將責令其限期改正,並可處以二千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罰款金額可在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如果網上申報因超期而關閉,需要親自前往稅務局辦稅大廳進行手工申報,並接受處罰。在補申報和繳納滯納金時,需要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經辦人身份證明、蓋有公章的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等相關資料。
此外,如果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未能按時報稅,可以按照《徵管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辦理延期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