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眾賭博的首要分子
"跑包"是指聚眾賭博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莊家,將眾人的賭資、錢款占為己有,在被抓包或者趁人不備時將賭資、錢款全部帶走,逃離賭博的地方,不讓他人找到的行為。這種行為既涉及賭博罪,又涉嫌詐欺罪。也就是說,莊家以賭博的名義成立賭博場所,然後實施詐欺,將賭資騙走。如果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聚眾賭博的首要分子
"跑包"是指聚眾賭博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莊家,將眾人的賭資、錢款占為己有,在被抓包或者趁人不備時將賭資、錢款全部帶走,逃離賭博的地方,不讓他人找到的行為。這種行為既涉及賭博罪,又涉嫌詐欺罪。也就是說,莊家以賭博的名義成立賭博場所,然後實施詐欺,將賭資騙走。如果行為人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可能會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