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函是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工作時採用的一種方式。具體來說,它涉及註冊會計師獨自或在被審計單位員工的陪伴下,親自將詢證函送至被詢證者。在被詢證者核對並確認回函之後,註冊會計師需要親自將回函帶回。這種方式有助於確保審計過程的透明度和準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