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居民身份證進行報稅是公民的合法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三條,公民在需要證明身份的活動中,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他人使用你的身份信息進行報稅,這可能會影響你的個人所得稅情況。例如,如果別人的收入被計入你的稅務記錄,可能會提高你的個稅起征點,導致你的收入在報稅時適用更高的稅率。此外,將自己的身份信息借給他人用於報稅涉及到誠信問題,一旦被稅務部門發現,可能會面臨懲戒、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責任。如果使用你的身份證開發票,稅務局會留底,一旦發生經濟糾紛,身份證所有人可能成為直接責任人,這將對身份證所有人未來的商業活動產生影響。因此,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