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需要更改護照上的姓名,需要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確保身份證上的姓名已經更改,並已經辦理了新的戶口本和身份證。
攜帶新戶口本和新身份證,前往當地公安局的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新護照,並交回舊護照。
辦理簽證信息變更。在戶籍所在地出具更名證明,該證明上需要包含以下信息:原名(曾用名)、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現名(更名後的新名字)、變更日期。該證明需要蓋章和簽字。
將這個證明送去公證處做中英文公證。
將公證後的證明連同新護照、身份證掃描件提交給相應的移民與入境管理局(ICA),申請更新簽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