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立即停車。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應立即停車,並打開車輛的危險警告燈,在車後設定危險警告標識,以防後車追撞,保障車內乘客以及車輛的安全。
及時報案。駕駛員或乘客應立即向附近的公安機關或執勤交警報案,如果事故中有人受傷,還需向醫療單位或急救中心呼救。
保護現場。在等待救援期間,應儘量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車輛、人員、牲畜和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隨意挪動位置。
搶救傷者或財物。如果傷者傷情較重,應盡力進行緊急搶救措施,並設法送往醫院搶救治療,同時應妥善保管現場的財物,防止被盜或損壞。
現場勘查。交通管理部門會趕赴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並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
責任認定。勘查結束後,交通管理部門會根據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地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行政處罰。根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弔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損害賠償調解。如果當事人同意,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10天內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法院起訴。如果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定,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後續處理。包括車輛的維修、理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