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診單的編寫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患者的姓名。
簡要病情介紹。概述患者的主要症狀和病情。
相關輔助檢查。列出患者已經接受過的相關檢查和結果。
臨床診斷或初步診斷。醫生對病情的初步判斷。
治療經過。詳細說明已經採取的治療方法,包括用藥和其他治療手段。
當前病情介紹。說明經過治療後患者的當前狀況。
轉科(院)原因。解釋為什麼需要轉診以及轉診的目的。
目的地。說明患者將要轉往的具體科室、上級醫療機構或者當地診所。
轉診時間。註明轉診的日期。
科主任簽名。表明轉診單已經過科室主任的審核和認可。
以上內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補充,確保轉診單的準確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