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費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具體如下:
在臺灣地區,通告費指的是電視臺綜藝節目邀請藝人擔任節目嘉賓時,付給嘉賓的相應酬勞。在臺灣,甚至有專門靠出席電視節目賺錢的藝人,他們被稱爲通告藝人。
在法律領域,公告費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向法院或報社繳納的費用,用於發佈傳票、判決等法律文書的公告。這些費用的收取標準通常由法院或報社自行制定,且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涉及公益訴訟或司法救助等,可能會對公告費進行減免。
通告費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具體如下:
在臺灣地區,通告費指的是電視臺綜藝節目邀請藝人擔任節目嘉賓時,付給嘉賓的相應酬勞。在臺灣,甚至有專門靠出席電視節目賺錢的藝人,他們被稱爲通告藝人。
在法律領域,公告費是指在訴訟過程中,當事人向法院或報社繳納的費用,用於發佈傳票、判決等法律文書的公告。這些費用的收取標準通常由法院或報社自行制定,且在某些特殊情況下,如涉及公益訴訟或司法救助等,可能會對公告費進行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