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別人的孩子的命
"過房之命"是指收養別人的孩子的命,具體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無子而以兄弟或同宗之子爲後嗣。例如,宋歐陽修在《答曾舍人書》之二中提到的“過房養子”,就是指沒有兒子的家庭,以兄弟或同宗的兒子爲後嗣。
以別人的兒女爲兒女,或認別人爲義父母。這種情況是指,一箇家庭沒有子女,或者想要更多的子女,因此收養別人的兒女,或者認別人爲義父母。
總的來說,"過房之命"就是過繼子女的意思。
收養別人的孩子的命
"過房之命"是指收養別人的孩子的命,具體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無子而以兄弟或同宗之子爲後嗣。例如,宋歐陽修在《答曾舍人書》之二中提到的“過房養子”,就是指沒有兒子的家庭,以兄弟或同宗的兒子爲後嗣。
以別人的兒女爲兒女,或認別人爲義父母。這種情況是指,一箇家庭沒有子女,或者想要更多的子女,因此收養別人的兒女,或者認別人爲義父母。
總的來說,"過房之命"就是過繼子女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