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移戶口需要準備以下證件和材料:
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是必需的,如果遷移戶口的人已滿16週歲,還需要提供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紙黑白大頭照片。
遷出地和遷入地的居民戶口簿,如果是市內戶口遷移,還需要提供市內戶口遷移證。
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尤其是當遷移戶口與購房或建房相關時。
特殊情況下的材料,例如結婚證(適用於因結婚遷移戶口的情況)、准許遷出和遷入的證明(如鄉鎮政府和村委會的同意證明)、工作證明或學校在讀證明、離婚證等。
對於特定類型的戶口遷移,如升學、工作調動等,可能需要提供錄取通知書、工作單位出具的證明等相關文件。
請注意,具體所需證件和材料可能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建議在辦理前向當地公安機關諮詢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