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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物的命名

配合物的命名遵循特定的規則,主要基於其組成和結構。以下是配合物命名的關鍵點:

命名原則:

遵循無機化合物的命名原則。

陽離子配合物稱為「某化某」或「某酸某」,例如[Co(NH3)4Cl2]Cl稱為氯化某。

陰離子配合物,外界和內界之間用「酸」字連線,例如K3[Fe(CN)6]為六氰合鐵(Ⅲ)酸鉀。

內界命名:

先無機後有機。

先陰離子後中性分子。

同類配體按配位原子元素符號的英文字母順序排列。

同類配體、同配位原子,且原子數目也相同,則先NH3後NH2OH等。

配體命名次序:

先無機後有機。

先陰離子後中性分子。

同類配體:按配位原子元素符號的英文字母順序。

同類配體、同配位原子含較少原子的配體在前,含較多原子的配體在後。

同類配體、同配位原子,且原子數目也相同,則先NH2後NO2等。

形成體的命名:在形成體與配位體的名稱間加個「合」字,並按下列順序列出其組成部分的名稱。

中心離子的化合價:中心離子的化合價由外界離子電荷/配位體電荷按配合物電荷為零計算得到,在中心離子後面用小括弧加羅馬數字表示。

綜上所述,配合物的命名不僅基於其組成,還涉及到形成體的命名、配體的順序以及中心離子的化合價等因素。正確的命名能夠清晰地傳達配合物的結構和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