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是指在醫療服務、醫療診斷、醫療保健、醫療美容、病歷書寫等過程中,具有合法資質的醫療企事業法人或機構與患者之間發生的糾紛。這種糾紛通常是由於一方或多方當事人認爲另一方或多方在提供醫療服務或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時存在過失,導致實際損害後果,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當事人對所爭議事實認識不同、相互爭執、各執己見的情況。
廣義的醫療糾紛包括:
民事糾紛,如民事賠償等;
行政糾紛,如行政處罰等;
刑事責任,如醫療事故罪等。
醫療糾紛的原因通常包括醫療過錯和過失,其中醫療過失是指醫務人員在診斷護理過程中所存在的失誤,而醫療過錯則是指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等醫療活動中的過錯。這些過錯可能導致患者的不滿意或對患者造成傷害,從而引起醫療糾紛。有時,即使醫方在醫療活動中沒有任何疏忽和失誤,僅僅由於患者單方面的不滿意,也可能引起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