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印鑑更換通常是指單位或個人因預留銀行印鑑(如公章、財務專用章、個人簽章等)的變更而需要更新這些印鑑的過程。更換印鑑時,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提交申請。單位或個人需填寫更換印鑑的申請書,並準備相關證明檔案,如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等。
攜帶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於法人、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舊印鑑卡片(若遺失,需開立單位證明),公安局收回舊公章的收條或報案回執,刻章卡等。
辦理申請。將上述材料提交給銀行,並填寫更換印鑑申請書和印鑑卡片。銀行工作人員會核對印鑑及公章,並在新印鑑卡片上註明啟用日期。
等待審批。銀行審核通過後,舊印鑑將作廢,新印鑑將被啟用。新印鑑在更換次日起方可使用,且在10天後需將舊卡片連同更換印鑑申請書放入賬戶資料袋內備查。
在辦理過程中,銀行會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確保所有操作符合規定,並採取措施防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