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的目的多種多樣,主要包括:
教育領域。如學生畢業鑑定,用於全面考覈學生在德、藝、技等方面的表現,肯定成績,指出差距,激勵學生爲社會發展做出貢獻。
司法領域。如司法鑑定,旨在幫助司法機構確認證據,構建和諧社會,提高司法效率,解決爭議,以及有效化解糾紛。
科技成果領域。科技成果鑑定用於判別科技成果的質量和水平,促進科技成果的推廣和應用。
房屋檢測領域。房屋鑑定用於評估房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適應性,以確定房屋是否可以繼續使用或是否需要修繕或加固。
醫療領域。傷情鑑定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用於查明案件基本事實,爲定罪量刑提供科學依據,解決醫療糾紛,以及作爲行政處罰的依據。
總的來說,鑑定的根本目的是由具備專門知識和技能的鑑定人,就特定問題提供專業性的判斷和解釋,以補充事實審理者在專門問題上的認識能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