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明專制(enlightened despotism),也稱為開明絕對主義(enlightened absolutism)或仁慈的專制主義(benevolent despotism),是專制主義或絕對君主制的一種形式,這一概念由歐洲啟蒙運動思想家所提倡。在18世紀下葉,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興起和各種反抗鬥爭,德國、東歐和南歐的一些封建邦國的專制君主不得不改變原有的統治方式。開明專制是近代初期歐洲國家從中世紀晚期的君主專制向近代早期資本主義制度過渡的一個中間環節,同時深受啟蒙思想的影響。
在開明專制制度下,國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統治整個國家,但在開明專制的框架內,國民只服從合理的、符合絕大多數群體利益的政令;而對於君主一時喜惡的命令,則不予接受和服從。這種制度是封建地主階級及君主階層和舊貴族階級相互達成一致,與資產階級的一種妥協。雖然沒有讓資本主義的發展直接起來,但客觀上為後來的德意志等國通過改革,從封建主義過渡到資本主義奠定了基礎。
梁啓超對開明專制的定義並不考慮它與18世紀啟蒙時代的共生,而是用「良」和「惡」、「開明」和「野蠻」的區別來確立。他認為,發表其權力於形式,以束縛人一部分之自由,謂之制。據此定義,更進一步研究其所發表之形式,則良焉者謂之開明制,不良焉者謂之野蠻制。由專斷而以不良的形式發表其權力,謂之野蠻專制,由專斷而以良的形式發表其權力,謂之開明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