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產假,也被稱爲陪護假或護理假,是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在女方享受產假期間,男方有權享受的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
陪產假的時間長度因地區而異,通常在7天到1個月之間,大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爲15天。例如,天津和山東的陪產假最短爲7天;上海爲10天;北京、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湖北、江西、廣東、海南、重慶、貴州、青海等省份的陪產假爲15天;湖南和四川爲20天;內蒙古、廣西、寧夏爲25天;安徽和陝西的陪產假根據夫妻是否異地生活而有所不同。值得注意的是,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通常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