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以外另設的副都
陪都,也稱爲輔都,是指首都以外另設的副都,一般和首都一起被稱爲“兩京”。
陪都制度在中國歷史上有着悠久的歷史,不同的朝代有不同的陪都設置。例如,在隋唐時期,洛陽被定爲東京,唐玄宗時期,成都被升爲南京;北宋時期,開封爲都城,西京河南府、南京應天府、北京大名府爲陪都;元朝時,大都(今北京)爲都城,上都開平府爲陪都;明朝初期,南京應天府、中都鳳陽府、北京開封府三個都城並存,清朝定都京師,陪都爲盛京奉天、承德;中華民國時期,南京爲首都,重慶、西安、北平爲陪都。
陪都的設立基於多種考慮,包括地緣政治、軍事防禦等,旨在補充首都的缺失,形成互相協調、各有側重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