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可能會帶來多種後果:
失去經濟補償。如果員工未提前通知用人單位而擅自離職,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用人單位可要求賠償,具體數額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工資暫停支付。在辦理完離職手續前,用人單位可以暫停發放經濟補償金。
影響職業關係。離職可能導致在職期間建立的關係受損。
時間和精力浪費。離職過程中需要處理善後工作和適應新工作,這會消耗時間和精力。
影響個人運氣和職業發展。頻繁離職可能影響個人的職業穩定性和發展機會。
失去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離職可能導致一段時間內失去穩定的收入來源,影響生活質量。
增加求職難度。裸辭可能使求職者在人事眼中價值降低,影回響聘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