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目標是指實施項目所要達到的期望結果,即項目所能交付的成果或服務。項目目標應被清楚定義,並且可以是最終實現的,通常包括可測量的項目成功標準,例如費用、進度、技術和質量目標。項目目標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必須與項目的範圍、時間和成本目標相一致,同時還必須考慮到項目的質量、風險和相關方的需求。項目目標必須是明確、可測量和可實現的,以便項目經理可以對其進行規劃和管理。
項目目標可以分為約束性目標和成果性目標。成果性目標是指通過項目開發出的滿足客戶要求的產品、系統、服務或成果,而約束性目標是指完成項目成果性目標所需要的時間、成本以及要滿足的質量。項目的目標要遵守SMART原則,即項目的目標要Specific(具體)、Measurable(可測量)、Agree to(需相關方的一致同意)、Realistic(現實)、Time-oriented(有一定的時限)。
項目的目標還包括時間目標、成本目標、質量目標、範圍目標、風險目標等。這些目標涵蓋了項目管理的主要方面,包括確定項目的開始和結束時間、控制項目成本、確保項目成果符合標準和要求、明確項目的需求和邊界以及識別和控制項目中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