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發生了多項重要事件,以下是一些詳細介紹:
3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積極推進宗教革新運動的指示》,強調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團結宗教界最大多數,發展和鞏固全國宗教界的統一戰線。
3月28日—4月9日,中共中央召開第一次全國組織工作會議。會議通過《關於整頓黨的基層組織的決議》,整黨從1951年下半年開始,到1954年春基本結束。
4月24日,政務院發出《關於人民民主政權建設工作的指示》,指出各級人民政府必須依照各級人民代表會議組織通則,按期召開人民代表會議。
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在北京簽訂《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定》(「十七條協定」),宣告西藏和平解放。
10月26日,人民解放軍進藏部隊進駐拉薩。
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關於實行精兵簡政、增產節約、反對貪污、反對浪費和反對官僚主義的決定》,「三反」運動在全國展開,到1952年10月結束。運動中抓住重大典型案件嚴肅處理,如天津地委書記的劉青山、張子善被查處並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