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ford」這個單詞主要用作動詞,意味著「買得起」或「負擔得起」。以下是詳細解釋:
當「afford」用於表示某人或某事能夠支付某物的費用時,它通常與「can」「could」或「be able to」連用,可以用於否定句或疑問句,表示無法承擔某項費用。例如,「I can't afford a new car」(我買不起新車)或「Can we afford a new car?」(我們買得起一輛新車嗎?)。
「afford」還可以表示某人能夠抽出時間或放棄某些東西,例如,「He can't afford the time for it」(他抽不出時間來做此事)。
「afford」可以作為及物動詞,直接跟名詞或代詞作賓語,例如,「She cannot afford a new dress」(她沒錢買新衣服)。
「afford」還可以表示提供或給予,這時後面可以接雙賓語,如果雙賓語交換位置,通常需要用介詞「to」,例如,「His visit affords us great pleasure」(他的來訪給我們帶來極大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