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中主要有以下幾種方法:
實例方法。屬於類的實例,可以訪問類的實例變數和實例方法,使用關鍵字this引用當前對象,通過對象調用。
靜態方法。屬於類本身,不屬於任何對象,不能訪問實例變數或實例方法,直接通過類名調用。
構造方法。用於創建對象時的初始化,與類名相同,沒有返回類型,包括void,創建對象時自動調用。
抽象方法。沒有方法體的方法,只有方法聲明,用abstract關鍵字修飾,必須由子類實現。
final方法。不能被子類重寫的方法。
同步方法。用於實現執行緒同步,同一時間只能被一個執行緒訪問。
native方法。用非Java語言實現的方法,與底層作業系統和硬體互動。
可變參數方法。允許方法接受不定數量的參數。
遞歸方法。調用自身的方法。
方法重載。同一類中定義多個同名方法,參數列表必須不同。
此外,還有一些具體的方法示例,如String類的length()、startsWith()、endsWith()等,以及Collection接口、List接口、Object類、File類、Map類、Calendar類、System類、Math類和包裝類等方法。這些方法是Java語言提供的功能實現,用戶可以根據需要調用這些方法以完成特定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