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的有效期並沒有一個統一的固定標準。不同國家和組織對於MSDS的有效期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以下是一些關鍵點:
一般情況:MSDS的有效期通常為五年。這是根據GB16483標準的要求。然而,也有資料提到MSDS的正常有效期為一年。這可能是因為不同地區或特定情況下對MSDS的更新頻率有不同的要求。
美國OSHA:當產品組分發生明顯變化,或者研究表明產品的健康或環境危害與以往的認識有差別時,才需要對MSDS的內容進行修訂和更新。若產品被列為致癌物質,則要求在3個月內更新MSDS。
中國國標GB16483:從製作之日算起,每5年更新一次。若發現新的危害性,在有關信息發布後的6個月內,必須對MSDS的內容進行修訂。
加拿大WHIMS:MSDS每3年更新一次。當產品組分發生明顯變化時也要更新。
建議做法:鑑於國外很多與SDS相關的法規每1或2年就更新一次,建議企業每年都對SDS進行一次覆核。
綜上所述,MSDS的有效期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法規要求、產品組分的變化、新的危害性認識等。因此,化學品生產商或供應商應根據具體情況和當地法規要求,定期更新MSDS以確保其準確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