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在編程中主要用於對象繼承關係中,它可以在子類中訪問父類的屬性和方法。以下是關於「super」的使用方法:
在子類構造函式中使用「super()」可以調用父類的構造函式。這通常用於執行父類構造函式的初始化操作,並且「super()」必須是子類構造函式的第一條語句。
在子類中使用「super()」可以調用父類的方法,以便在子類中重用父類的行為。
在子類中通過「super」可以訪問父類的欄位,即使子類中有同名的欄位。
在子類中,可以通過「super」調用父類的構造函式和方法,也可以直接使用或省略「super」,這取決於是否需要顯式調用父類的方法。如果在方法調用中省略「super」,將隱式調用父類的無參數構造函式。
此外,「super」還可以用於訪問父類的靜態方法,但需要注意,靜態方法的調用需要通過類名進行,而不是實例。